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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盜攝說法不統一」?薛之謙揪漏洞 痛批酸民:流量是乾爹

娛樂中心/楊雅芸報導

中國創作歌手薛之謙。(圖/翻攝自薛之謙微博)

▲中國創作歌手薛之謙。(圖/翻攝自薛之謙微博)

中國創作歌手薛之謙出道多年,在2016年憑藉歌曲〈演員〉,以及當時接下四十多檔綜藝,在各大電視及網絡平台展現幽默高情商,因此知名度大升,如今在歌壇擁有高影響力。豈料,15日去到電影院觀賞春節檔電影《飛馳人生2》時,在微博曬出了翻拍的電影正片畫面的照片,引發了網友批評,也讓中國央視找來專家解釋,讓薛之謙轉發貼文後,諷刺營銷號「流量是乾爹」。

薛之謙因為觀看電影《飛馳人生2》後,於微博發文講述感想,並且附上自拍照以及3張翻拍的電影正片畫面,結果被批「違反《著作權法》」引發討論。對此,薛之謙並不認為做錯,反擊:「祝你慧眼,識圖看片;本尊在謝,你在塞臉;習慣示眾,罪帶笑點;此心光明,亦復何言。」

央視電影頻道(CCTV-6)在微博上譴責薛之謙。(圖/翻攝自薛之謙微博)

▲央視電影頻道(CCTV-6)在微博上譴責薛之謙。(圖/翻攝自薛之謙微博)

雖然官媒央視電影頻道(CCTV-6)在微博上譴責薛之謙,「某公眾人物公開發布在映電影屏攝照片且拒不承認錯誤的行為,引發全網對於『盜攝』的又一輪熱議。」提到除了營利目的會危害行業利益外,若「故意為之」也會帶來劇透等不良後果,「我們仍應做好自身約束,文明觀影,拒絕盜攝。」

央視新聞(CCTV-13)找來的專家卻稱中國法律上並沒有所謂「盜攝」一說。(圖/翻攝自薛之謙微博)

▲央視新聞(CCTV-13)找來的專家卻稱中國法律上並沒有所謂「盜攝」一說。(圖/翻攝自薛之謙微博)

不過同為央視的央視新聞(CCTV-13),找來的專家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卻講述中國法律上並沒有所謂「盜攝」一說,並稱「盜攝」應屬侵害著作權的一種通俗叫法,而拍攝照片或小片段,用於個人欣賞、研究、課堂教學,或是為了評價某個已發表的作品,都屬於合理使用範圍,不構成侵權。朱巍也補充說明,若未經當事人、權利人許可,將電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影音平台傳播,就屬於侵權行為。

結果薛之謙便轉發了央視新聞的發文,並寫下了「文字,乃兇器,可傳善,可滋惡;流量,是乾爹,可換銀,可報應。」直接諷刺營銷號的炒作全為了流量和KPI。不過面對盜攝一事,中國官媒的兩派說法,也讓網友戰成兩派,有人譴責、有人護航。

不過在台灣電影影廳內播放的預告片、電影正片、片尾全都不可錄影、照相以及錄音,無論是做為個人收藏、或私下與朋友分享,皆屬於「違法重製」行為,違反著作權法,若在影廳內發現盜錄情況,可以通知影城工作人員處理,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電影院內嚴禁翻拍。(圖/翻攝自威秀影城臉書)

▲電影院內嚴禁翻拍。(圖/翻攝自威秀影城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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