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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頭突多500元⋯他「有錢就領」被警方叫進警局!最後判關1年2月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馬姓男子稱「帳戶有錢」就提領,不曉得為何匯入,遭法官判1年2月。(圖/翻攝畫面)

▲馬姓男子稱「帳戶有錢」就提領,不曉得為何匯入,遭法官判1年2月。(圖/翻攝畫面)

台南一名女子阿涵(化名)以為有居家賺錢管道,誤信詐騙集團在IG刊登的廣告,因而匯款500元至指定帳戶,事後驚覺上當報警;警方展開調查,該帳戶主人馬男聲稱自己不知情「因為有錢就領出來花」,但由於馬男是詐欺累犯,說詞不被台南地院法官採信,一審遭依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2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2月阿涵因為誤信不實廣告,想要居家賺錢,於是透過LINE與對方聯繫,對方要她先匯500元至指定帳戶支付押金,避免棄單;阿涵照做後,察覺自己疑似落入詐騙集團圈套,因而報警。

警檢查出,帳戶主人馬男於阿涵匯款隔日晚間6時許,前往超商提領1萬3千元(含阿涵匯入之500元);馬男到案後辯稱,確實有提領1萬3千元,但自己不認識詐騙集團,也不知道對方為何匯款至帳戶,只是看到「有錢就領」。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馬男過去就有詐欺前科,認為其「有錢就領」說詞不足以採信,不僅提供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自己應該也是詐團成員之一,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依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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