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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勞動部活動!女學生吃便當引發中風 老闆娘遭判4月徒刑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張女吃下便當後引發中風,林姓老闆娘遭判4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張女吃下便當後引發中風,林姓老闆娘遭判4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20年舉辦第50屆全國技能競賽活動時,曾向新北市汐止區正福隆便當白雲市場創始店訂購便當,沒想到34人食用後出現食物中毒,其中1人還引發中風症狀,事後林姓老闆娘被起訴;林女庭訊時否認犯行,士林地院仍依致危害人體健康罪判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林女律師主張,2020年9月20日,主辦單位訂購75個便當,其中34人出現食物中毒,但當天店家也賣出100多個便當,消費者均無嘔吐情形,僅張姓女學生引發腦靜脈竇栓塞症狀,應是個人健康因素所致,與便當並無關係,案發2天後衛生局到店內稽查,製作過程與環境均符合相關規定。

律師強調,便當店僅售1款便當,而且菜色始終如一,過去從未發生過類似狀況,無法證明被害人中風與餐盒有關,被害人症狀亦不符合刑法重傷害要件,其餘食物中毒的民眾皆不追究,加上當天餐盒、食材均未保留,無法檢驗釐清原因,因此請求無罪判決。

張女律師認為,食物中毒引發中風有相關醫學文獻記載,被害人鑑定為身心障礙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符合重傷害要件,雖能理解被告並非故意提供不潔便當,但犯後飾詞卸責,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量刑請法官參酌。

檢察官則表示,林女提供不潔便當,導致多人食物中毒,張女罹患急性腸胃炎,導致身體脫水、血液濃稠,腦部靜脈竇栓塞等症狀,還併發肢體障礙傷害,認定林女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過失致重傷害等罪嫌,請法院依法量刑。

張女律師庭後表示,張女現年22歲,已無法正常就學,後半輩子必須依靠家人照顧,遇到這種事情誰都很無奈,張女母親對於判決結果沒有太多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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