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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女廁「手機伸門縫」偷拍!2女老師氣炸怒告 高中生遭判刑賠償24萬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潘姓高中生溜進女廁,拿手機偷拍2名女老師,遭法院判決拘役70日、判賠24萬多元。(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潘姓高中生溜進女廁,拿手機偷拍2名女老師,遭法院判決拘役70日、判賠24萬多元。(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潘姓高中生在學期間溜進女廁,拿手機伸進廁所門縫偷拍2名女老師,當場被逮著正著,2名女老師憤而報警提告,法院依2個妨害秘密判決拘役70日,2名女老師不甘受辱,再提出民事求償164萬元,民事庭審酌學歷、侵害程度,判決高中生及其父親應賠償2名女老師共24萬多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潘姓高中生2022年5月12日中午11點多,溜進校內1樓女廁,拿出手機伸進門縫,偷拍女老師如廁,下午2點多再度到女廁,以相同手法偷拍另一名女老師3次,女老師察覺有異狀追出廁所,最後跟教官在隔壁男廁逮到潘姓高中生,當場扣押他的手機報警。

台中地院根據雙方證詞,加上高中生手機數位鑑識的影像、學校監視器等,認為潘姓高中生犯行明確,審酌他不尊重女老師身體隱私,造成2名女老師心理不安,高中生雖然當庭道歉,但2名女老師無意願調解,要求法院重罰。

法官考量,潘姓高中生在犯案後退學,靠打工賺取生活費,依刑事依2個竊錄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各判拘役40日,2罪應行70日,得易科罰金。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2名女老師再提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主張遭潘姓高中生偷拍後身心受創,除了必須到精神科就診,還有一段時間因為害怕無法到校上課,根據精神撫慰、不能工作損失等,分別向潘姓高中生及其父親求償83萬6680元、80萬5400元,一共164萬2080元。

對此,民事庭調查,2名女老師遭偷拍後精神受創,都有提出看診紀錄,審酌雙方職業收入、侵害程度等,判決潘姓高中生及其父親應給付女老師13萬6680元、10萬5400元,一共24萬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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