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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女直播主被明確婉拒!男惱羞成怒傳訊恐嚇 下場慘了

記者游承霖/南投報導

林男追求女直播主小芳遭拒,竟惱羞成怒傳訊辱罵對方。(圖/資料照)

▲林男追求女直播主小芳遭拒,竟惱羞成怒傳訊辱罵對方。(圖/資料照)

一名林姓男子主動追求女直播主小芳(化名)遭到婉拒後,竟惱羞成怒傳訊怒嗆「你旁邊是不是有客兄啊?我打給你為什麼不接啊?」、「你就不要讓我回去臺灣,X你娘,林北星期二回去你就死啊啦」,讓小芳不堪其辱報警提告,南投地院審理後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林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4萬元。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2月間結識當時在南投縣境內從事直播主工作的小芳,表達追求之意,經小芳明確表示不欲接受他的追求後,竟從去年3月開始,透過網際網路,密集、不分時段使用通訊軟體LINE撥打電話及傳送訊息給小芳以示好感。

林男見小芳仍回絕且不接聽來電下,竟惱羞成怒,從去年3月9日凌晨3時許到3月12日,共計8度傳訊騷擾,包含辱罵「你做我親愛的,也是我在用的啊,只是看我要不要用你而已啊」、「你旁邊是不是有客兄啊?我打給你為什麼不接啊?」、「你就不要讓我回去臺灣,X你娘,林北星期二回去你就死啊啦」等語,讓小芳不堪其辱報警提告。

林男出庭時否認犯行,辯稱「我沒有追求小芳」,訊息是酒後所傳,後來就沒有再聯絡,但小芳指證歷歷指出,林男幾乎每天每天都會傳訊表達追求之意,而在她明確回訊「我不要當女朋友當什麼另一半」後,林男就開始陸續傳送帶有威脅、辱罵的語句,讓她心生畏怖,感到恐懼,影響日常生活跟睡眠作息。

南投地院審理時認為,林男不思以理性態度與小芳來往,僅為滿足自身私慾,無視小芳感受,反覆以通訊軟體聯繫而進行跟蹤騷擾,使小芳承受精神上困擾痛苦,犯後更否認犯行,難認有所悔悟,因此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林男拘役50日,併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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