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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5月起試辦「彈性育嬰假」 徵求有意願者參與

勞動部規劃彈性育嬰留停試辦計畫,昨(15)日發文給公私部門各單位徵求有意願者,預計從5月起試辦至12月底,雇主可讓勞工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也可單日申請,後續將觀察成效。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彈性育嬰留停試辦計畫期間原則上為5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圖/中央社)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彈性育嬰留停試辦計畫期間原則上為5月1日至12月31日止。(圖/中央社)

台灣邁入少子化社會,職場是否友善是雙薪無後援家庭願意生養子女的關鍵,民間團體多年來疾呼應有彈性育嬰留停制度,讓家長可以兼顧工作跟育兒;勞動部也規劃執行小規模試辦計畫,看彈性育嬰留停制度在公、私部門的執行狀況。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昨日已經發文給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台灣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中小企業總會等團體,希望徵求有意願者參與。

黃維琛說,勞動部有先擬定試辦計畫的原則,包含受僱者得以不少於5日或7日為原則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且試辦期間允許申請次數建議以3次為限,又申請程序應於5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等,但若雇主同意,都可以自行微調申請次數、天數等。

黃維琛表示,試辦期間原則上為5月1日至12月31日止,但試辦單位可以自行擬定較少的試辦天數,受僱者依試辦計畫提出申請時,試辦單位原則上不得拒絕,但若試辦單位有人力考量需求,也可以先在試辦計畫中敘明什麼情況下可拒絕等。

黃維琛說,除徵求有意願者外,勞動部長許銘春有指示,勞動部附屬機關也會參與試辦,盼希望透過共同參與看後續試辦計畫執行成效。

黃維琛表示,有意願者實施彈性育嬰留職停薪的單位,可以先寫意願表,後續再將試辦計畫提送至所屬雇主團體或上級機關,希望大家可以踴躍參與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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