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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宣判!詐孫鵬夫妻救兒律師費 黃琪希望過平靜生活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黃琪違反律師法一案將於下月宣判。(圖/資料畫面)

▲黃琪違反律師法一案將於下月宣判。(圖/資料畫面)

藝人孫鵬、狄鶯夫妻兒子孫安佐,先前在美國犯下槍砲案,回國後繼續接受調查,「騙扁小子」黃琪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的律師郭上維,一舉詐騙律師費30萬元,台北地院開庭辯論,黃琪庭訊時表示,希望以後能過平靜的生活。

檢方調查,2018年3月間,孫安佐遭美國賓州警方逮捕,宿舍房間則被搜出槍枝及子彈,經美國法院審判、羈押200多天後遞解出境;黃琪主動致電孫鵬,自稱是宋學仁秘書Amanda,並表示如果孫鵬夫妻有需要,自己可代為介紹律師處理孫安佐官司,孫鵬夫妻同意接受郭上維擔任兒子辯護人。

事後郭上維前往香港與孫安佐碰面,並在孫安佐返回台灣前,協助聲請刑事提審,但檢方調查後發現,黃琪與郭上維關係密切,提審訴狀是黃琪代筆,再蓋上郭上維用印,因此追究2人刑責。

檢方指出,孫鵬夫妻支付30萬8405元訴訟費,律師費則是18萬8405元,以及英文文件翻譯費12萬元,黃琪並未具備律師資格,卻代為經手訴訟案件,涉嫌違反律師法、詐欺等罪,郭上維將章證提供給黃琪使用,同樣違反律師法,2人合作模式已久,再犯程度極高,建請各判2人6月以上徒刑。

黃琪庭訊時表示,本案源於他與劉姓婦人的糾紛,偵辦期間已有4、5年之久,他的答辯都寫在書狀上;黃琪還說,要好好重新生活並不容易,但他現在很踏實、幸福,希望以後能夠過平靜生活;法官訂4月18日上午一審宣判。

狄鶯與孫鵬不認為自己被黃琪與郭上維詐騙。(圖/翻攝畫面)

▲狄鶯與孫鵬不認為自己被黃琪與郭上維詐騙。(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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