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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慘!愛車報廢20年卻接到2張烏龍罰單 原來監理機關忘了回頭複查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王姓民眾不解為何接到警方及監理站的烏龍罰單,最後終歸監理機關未做好回頭複查的工作。(示意圖/翻攝畫面)

▲王姓民眾不解為何接到警方及監理站的烏龍罰單,最後終歸監理機關未做好回頭複查的工作。(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王姓民眾名下的車輛已報廢20年,但警方日前將錯植該車車牌的罰單寄到戶籍地後,經民眾反應,警方比對後已撤銷罰單,沒想到監理單位卻「將錯就錯」將未保強制險通知書寄到民眾家中並罰款3000元,王姓民眾再次透過警方反應後,監理單位才將罰單撤銷,原來問題的癥結在於警方撤單後並未轉知監理機關,以及監理機關要開罰前沒有做好複查的工作,才會造成這起烏龍。

警方指出,當時辦理民眾檢舉交通違規舉發時,因誤植車牌號碼,於2月26日接獲民眾反應後立即查證,隨即於27日主動函文高雄市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撤銷,並通知車主, 後續將持續加強交通違規罰單審查及複查機制,避免類似情形發生。

回顧事件,當時警方開出違規罰單時,將車牌號碼錯植為當事人已報廢20年的車輛,後續經民眾反應後已經主動撤單,但並未轉知監理機關,因此監理機關又引用錯誤的罰單開出未保強制險罰單,當事人也因此投訴媒體,對於連續2次接到烏龍罰單相當不解,警方則說,未來將會加強審查及複雜機制,避免相同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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