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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忽略這些事」緩起訴佼佼!范雲氣憤開砲:該用刑度較高這一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范雲。(圖/翻攝自范雲臉書)

▲范雲。(圖/翻攝自范雲臉書)

藝人黃子佼被檢警發現他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購買7部未成年性影像,被處緩起訴2年,並須繳納公庫120萬元。此結果引發外界不滿,認為是輕縱,但北檢昨指出4點考量否認。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不禁質疑,檢方為何不以刑度較高的「重製性影像罪」起訴黃子佼。

台北地檢署昨天回應,表示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法定刑期為1年以下徒刑,承辦檢察官作出緩起訴處分是考量4點,分別為被告初犯與認罪、本罪刑度、受害少女隱私與權益保障以及被告願支付12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等,且緩起訴並非輕縱被告。

范雲昨晚則在臉書發文直指,自己難以認同北檢的說法,北檢為何忽略黃子佼是付費成為高級會員,且下載這些兒少性剝削的影像,該平台是長期上傳偷拍,甚至強制拍攝的兒少性影像的平台,黃子佼付費購買就是犯罪結構的一環,而非單純持有。

對於北檢認為黃子佼是初犯並坦承犯行,范雲則表示,「我要問北檢,你是否忽略黃子佼已經進行這件事情長達6年?!更何況,北檢明知黃子佼遭到被害人MeToo指控後,竟仍表面上公開道歉,卻繼續上非法平台下載兒少性影像,這些難道都不用列入考量?」

另外,范雲也點出,根據著作權法,「重複下載」也是一種「重製」,為何檢察官不依照刑度較高的刑法「重製性影像罪」起訴?反而依照刑度較低的兒少性剝削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罪」起訴?因此要求北檢公開回應她與法界人士的共同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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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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