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形容鄭捷「極恐怖」 廣告小妹:應曉薇更讓俺覺得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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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s do it.》
 
得知鄭捷伏法後,友人問我有何感想。該怎麼說呢,我是平靜中帶有一絲惆悵。知道這是他自己造的孽,但是任何一個生命的逝去,對於我來說都是遺憾。只是比起鄭捷,應曉薇更是讓俺覺得恐懼。
 
她先是在社群媒體上公開輔導心得(有沒有點職業道德啊),接著又承認「沒有個別輔導過鄭捷,只是在共修課程中有過互動」。互動與輔導差很多好嗎,大姐?差不多是我跟林志玲之間的差距。
 
她還說:「鄭捷死前沒有任何悔過之意」。他如果沒有半絲後悔,就不會上次公開對受害者家屬道歉。當然,道歉如果有用的話,那還要警察幹嘛。可是他的確說過對不起,不能說他冷血像個機器人,這是很不負責任的。
 
死刑犯臨死前的表現,又能代表什麼?哭天喊地叫媽媽才算正常?他們之所以會走到這個田地,不是沒有原因的,一定有著非常人能體會的陰暗面,也有跟我們不一樣的思維邏輯。譬如說美國殺人犯 Gary Gilmore 吧,他老爹天生脾氣暴躁,從小被爹打罵到大,恨意滿滿。
 
Gilmore 大叔十歲左右開始偷竊,小至橡皮擦大至汽車,什麼都偷。他的物慾沒有那麼高,他只是享受犯罪的港覺。活著的時候沒幹過什麼好事,會死也是因為偷竊不再滿足他的心靈,他開始行搶。在某次搶劫過程中,他殺了一個加油站工作人員,隔天一早,他再度搶劫殺了旅館經理。在他的觀念中,都殺一個了,殺兩個有差嗎?
 
在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後,他曾試圖自殺過兩次。他是一個活著沒有意義的人,他對於生活的懷念,都是來自犯罪時的過程。他想圖一個痛快,可是法官偏偏不讓他痛快,拖了半年後,他終於等來了解脫。
 
當時他有兩個選擇,要麼接受五名槍手同時向他開槍,要麼接受絞刑。他最後要的是前者(驚),死於亂槍之下。開槍前,執行官問他是否還有來不及說出口的話,他想了兩秒鐘,回答:「Let's do it.」(小妹翻譯機:靠北少廢話,上吧!)(怎麼覺得有點帥)。
 
像 Gilmore 大叔與鄭捷這類人的心理,我們不會懂。他們不是不後悔,是知道後悔也沒用,後悔的都是弱者,都到了這個節骨眼上,老子只求豁達的帥氣!如果可以,我多麼希望不會再有下一個「帥氣」的死刑犯。他們的帥氣,都是來自於他們對於人性的失望,對於活著沒有任何盼望。
 
ps. Gilmore 大叔臨死前的「Let's do it.」,後來經過修飾成為了 Nike 的經典 slogan。我有時走在路上看見那個 logo,都會想起大叔,想起他的帥,帥得多麼悲哀多麼淒涼。最後呼籲大家,請多多關心被家暴孩童,每解救一個,就會少一個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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