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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不到7天被提分手!揚言公開私密照 還要求女友「跟我做一次就刪」

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男方不甘心女友提分手,竟傳訊息給女方恐嚇並要求分手砲(示意圖/pixabay)

▲男方不甘心女友提分手,竟傳訊息給女方恐嚇並要求分手砲(示意圖/pixabay)

南投21歲的阿國(化名)與小美(化名)為男女朋友,但兩人交往不到一週,女方就提分手。阿國心有不甘竟傳訊息恐嚇女方,「你跟我做一次我就刪」、「反正你很多把柄在我這裡,我講出去你就沒面子了」;小美嚇壞報警,警方登門搜索查扣手機及相關證據。此案經法院審理,將阿國依法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國與小美為男女朋友,不過才交往不到一周,女方就提出分手,阿國不滿,用手機軟體Messenger傳訊息給對方指「你的照片我都有」、「如果我不要(刪掉),不然你想怎樣」、「你跟我做一次我就刪」、「反正你很多把柄在我這裡,我講出去你就沒面子了」、「我晚點用小帳傳出去」。

阿國以恐嚇訊息,藉此挽救感情,甚至要求分手砲,此舉讓小美嚇壞求助警方。警方獲報,持搜索票到阿國住處搜索,並查扣手機。

警詢及偵訊時,阿國都坦承犯行,相關對話截圖及證物,都與小美指控相符,檢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阿國只因不滿小美提分手,就恐嚇對方,造成女方心生不安與恐懼,雖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受害人達成調解或賠償,審理後,將他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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