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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留在這間房!健身教練不滿被分手 勒殺前女友下場曝光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健身教練張育銘勒殺前女友。(圖/資料畫面)

▲健身教練張育銘勒殺前女友。(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健身教練張育銘2022年2月間在住處勒殺黃姓前女友,刑事部分依犯殺人罪判刑15年定讞。民事部分,黃女家屬向張男求償1417萬元,新北地院日前判張男須賠償794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民事庭改判張男須賠償834萬餘元。

判決指出,35歲張男不滿黃姓女友提出分手且結新歡,2022年2月22日,他將女友約到兩人過去的同居處見面,趁對方躺在床上,背對他時將其勒斃,張男還傳訊給朋友稱「我沒辦法回頭了」、「我想要和她一起永遠留在這間房子裡」,接著反鎖房門並持西瓜刀自戕,警方獲報後破門將他送醫。

法院審理時,張男主張符合自首規定,但法官認為他雖有傳訊息給朋友,卻未告知犯行,且見警方到場仍反鎖房屋大門,可見他並無自願接受裁判,不符合自首要件。張男因殺意甚堅、手段殘忍且犯後態度欠佳,一審依殺人罪判張男無期徒刑。

張男與檢方皆提起上訴,張男再次主張符合自首要件,且並非預謀犯案,希望進監所做手工補償被害人家屬。高院二審認為,無證據證明他是預謀殺人,加上他始終坦承殺人並清楚交代犯案過程,有矯正的可能性,改判15年徒刑。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死者黃女家屬拒絕原諒張男,並向他求1417萬元,新北地院判張男須賠償794萬元,案件上訴,高等法院民事庭審理後,增加死者父母各20萬元精神慰撫金,改判張男須賠償834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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