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照片會說話!台中男約女網友3P 友偷拍他裝傻被打臉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劉男偕友人與女網友約在汽車旅館3P,卻因偷拍性愛照片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劉男偕友人與女網友約在汽車旅館3P,卻因偷拍性愛照片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1名劉姓男子,2021年間透過網路結識女子小萱(化名),遂與友人邀約對方到汽車旅館3P,過程中劉男友人拿出手機偷拍照片,小萱發現後氣憤提告,劉男辯稱,他並不知情,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法官勘驗照片後發現,友人拍攝小萱口愛照片時,劉男亦正在進行性行為,不可能沒看到友人拍攝過程,認定2人皆涉犯妨害秘密罪,分別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2021間,暱稱「里歐」的劉姓男子透過推特結識小萱,並與暱稱「老闆」的友人一同前往汽車旅館,與小萱進行3P性行為;事後小萱收到劉男友人傳來的8張相片,始知3人性愛過程被人偷拍,小萱隨即前往警局報案並提告;一審法官根據小萱證詞,認定2人涉犯妨害秘密罪,各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劉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並表示當時他喝得很醉,照片均非他所拍攝,而是他的友人所拍,事前他也不知道友人會拍攝,3人進行性行為過程中,他依稀看到友人拿出手機,隔天上午他請友人跟小萱確認此事,他並不是共犯,而是受害人之一。

法官認為,劉男清楚記得自己與小萱2次性行為的時間,先前劉男應訊時均供稱,友人有拿出手機,第一次有拍照,第二次則沒拍,過程中友人躺在前方並拿著手機,所以他知道朋友有在拍攝。

除此之外,根據小萱提供的相片,其中1張是友人站在小萱前方,持手機往小萱身後方向拍攝,當時劉男正在進行性行為,不可能沒看到友人正在偷拍,因此不採信其辯詞,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加入 @setn 好友

【立院榮譽顧問EP14】好巧!國會擴權闖關同時中共軍演 藍委吳宗憲:藐視國會最多僅關一年很輕微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