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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疑幫詐團藏300萬? 法院:尚待調查暫不停職

記者莊淇鈞/高雄報導

橋頭地院表示,法官停職有一定要件,目前石法官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圖/翻攝畫面)

▲橋頭地院表示,法官停職有一定要件,目前石法官的案件仍在調查中。(圖/翻攝畫面)

律師鄭鴻威等人涉嫌洩漏偵查祕密予詐騙集團,消息曝光震驚司法圈。台北地檢署調查,鄭鴻威共計安排101件車手案予15名律師辯護,並接受詐團虛擬貨幣報酬洗錢,整整4月間獲利1200萬元,未料今上午再爆出鄭鴻威暗藏的300萬元贓款,竟藏在橋頭地院石育恩的辦公室。橋頭地院表示,法官自律委員會已建請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在目前尚無相關懲戒下,石仍具法官身分,依法可處理法官事務。

據了解,鄭鴻威去年8月加入詐團成員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犯罪集團後,自8月至12月間,詐團匯鄭的報酬約1270萬4901元,扣除給會計師53萬8401元報酬,短短3個半月,鄭鴻威銀行帳戶就進帳1216萬6500元。北檢日前依組織犯罪、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等18人,在移審台北地院羈押庭時,鄭坦承將300萬元現金放在大學同窗好友石育恩橋頭地院法官辦公室內,但該筆現金是鄭請託石代為物色購屋的工程款;對此,當晚橋院緊急對外澄清不知此事。

不過,隔天橋院就被媒體批評避重就輕,因石早在今年三月,就曾主動上簽橋頭地院院長說明,在去年8月底赴橋院到任前,曾替涉洗錢洩密案的律師楊雅涵北上轉交現金10萬元,但橋院前一晚的聲明稿中,隻字未提,僅說明不知300萬元藏於辦公室一事。

橋頭地院表示,法官停職有一定要件,目前石法官的案件仍在調查中,暫無相關懲戒就仍具有法官身分,因此可依法照常處理法官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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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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