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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偷吃公司OL嫩妹!陽明山「脫內衣車震」猛嬌喘 鹹濕對話全錄下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王姓男子婚內出軌,和公司OL在陽明山上車震。(示意圖/資料照)

▲一名王姓男子婚內出軌,和公司OL在陽明山上車震。(示意圖/資料照)

台北市一名王姓男子和林姓女子於2017年結婚,怎料,在王男認識公司內的一名簡姓女同事後,兩人的婚姻完全變調。王男辯稱自己已經離婚,和簡女發展出婚外情,甚至帶著簡女出遊,2021年某天深夜更帶著簡女到陽明山上發生性關係,並在車上大讚女方:「You are very wet」等語,鹹濕對話全曝光,妻子發現後憤而對雙方提出告訴。士林地院審結,判處王男、簡女需賠償50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男和簡女發展出婚外情以後,於2021年8月13日深夜駕車到陽明山上發生性關係,指出王男不僅事後載簡女回家、吻別。平時也會以通訊軟體、電話等方式傳曖昧訊息,更以「寶寶」來稱呼對方,甚至常常帶簡女和友人見面。妻子抓包後,王男承認出軌一事,並坦承會和家庭為重,怎料,10個月後又以就醫當理由,偷偷找簡女過夜,讓妻子相當心痛。

從2021年8月13日的行車記錄器中可見,當時王男對簡女說:「我在幫你按摩耶,你看你躺著還有按摩」、「寶貝,很適合按摩一下,你需要深層按摩」等語,而後還大讚簡女:「You are very wet」不久後便出現了親吻以及喘息的聲音。隨後,王男問:「你在拿什麼?」簡女答:「胸罩。」王男回:「不用了不用穿了,就這樣就好了。」可見兩人確實有在車上發生性行為。

王男供稱和妻子婆媳關係不佳,妻子不斷懷疑自己和女同事有一腿,因此兩人於2023年已調解離婚。也曾出示身分證向簡女表示已經離婚並嘗試交往,表示兩人夜遊陽明山只有嬉鬧,並沒有發生性行為。另簡女表示,當時誤以為王男已經離婚,兩人才會交往,並不知道王男根本還沒離婚。士林地院審理時,不採信王男、簡女的說法,最終判兩人需連帶賠償50萬元給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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