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買衣服惹的禍? 28歲潮男缺錢 隨機劫殺女運將

物慾害人!美了一時,卻毀了一命!

記者朱韋達、廖國雄、李岱娟/嘉義報導

26日嘉義發生計程車女運將遭劫殺案件,警方調閱沿路監視器,找到28歲男嫌犯,嫌犯坦承:「愛買衣服,打零工的錢全花在買衣服上。」他窮到殺人搶劫,但被逮時,仍是一身潮流裝扮,實在令人不解。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蕭姓嫌犯凶狠劫殺計程車女運匠,落網時,低著頭頻頻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警方重回案發現場模擬犯案過程,取出嫌犯包包和血衣等證物。嫌犯犯案手法非常兇殘,拿出尖刀搶包不成,就猛刺女運將的胸口和頸部,甚至把重傷的女運將推出車外。而他狠心下毒手的動機,竟然只為了購買一件衣服。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長相清秀,還有一雙大眼睛的蕭姓嫌犯,年僅28歲,父母開小吃麵店,家境算小康, 不過他卻因為結交損友,離家在外自己租屋,需要錢的時候就隨機行搶,

愛美的他被逮時,穿長大衣、窄管褲、短靴,全是最潮的裝扮。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警方透露:「嫌犯平常打零工的錢,全花在買衣服上,三天兩頭就網購,窮到被房東趕出大門,身上只剩200元,才把腦筋動到女運將身上。」偵辦員警朴子分局偵查隊長涂志標進一步說明:「他也喜歡買名牌打扮自己穿著,所以開銷在服裝上的花費比較多。這次也是臨時起意鎖定計程車司機。」

租屋給蕭嫌的房東也出面說明:「他(嫌犯)財務狀況不太正常,房租繳不起,我就說:『那你別住了。』」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嫌犯殺人後躲到附近網咖,發現警方尋人先謊稱人在桃園,並說:「會自己上警局說明。」想藉機轉移警方注意力,另一邊卻前往客運站裡,試圖取得車票不在場證明。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嫌犯愛新潮衣服成癮,移送時,姐姐還帶衣服來給他,但為了買衣服殺人搶劫,不只害女運將生命垂危,也傷了姐姐的心。(整理:實習編輯李佳瑜)

只為買衣服! 愛美兇手劫殺女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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