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死刑釋憲結果出爐,有5名死囚可請求非常上訴。包括犯下富商擄人撕票案的黃春棋。(圖/資料畫面)
備受矚目的37名死囚聲請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20日宣判,結果判決「有條件合憲」。意即「死刑」合憲,但限縮其條件。其中有5名死囚分別因強制辯護制度、有心智缺陷等障礙及自我辯護能力不足等原因,可透過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爭取活路。
根據憲法法庭判決,犯下黃姓富商擄人撕票案的黃春棋、陳憶龍,被依刑法擄人勒贖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舊法規定為「唯一死刑」已被大法官認定違憲,可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檢察總長亦得依職權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若撤銷死刑判決,應依釋憲意旨適用強制辯護制度。
▲可請求非常上訴的還包括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圖/資料畫面)
另犯下殺害母親、丈夫的唯一女死囚林于如、犯下基隆卡拉OK縱火案造成5死的林旺仁,以及因賭債槍殺友人造成2死1傷,被判死刑定讞的沈岐武,其原審判決所適用的法規範不符「法院對於審判時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訴訟上自我辯護能力明顯不足之被告,不得科處死刑」意旨,因此在完成修法前,3人的死刑都不得執行,待完成修法後,得請求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