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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案/老刑警扮生活智慧王 僅靠女屍「一特徵」認出職業是西施

圖、文/鏡週刊

廿三年前的新社檳榔西施焚屍命案,因死者衣服被燒毀,身上沒有證件,查出其身分是當務之急,當時多數老刑警研判死者是酒店小姐,唯有警察局長陳瑞添獨排眾議,他說,死者大腿比胯部黑,腳掌有人字曬痕,而檳榔西施在櫥窗內,身穿迷你裙、腳踩厚底人字鞋曬太陽,才會有此特徵,果然,公布相關訊息後,隔天死者同事認屍,確認死者在大雅鄉一家檳榔攤工作。

★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2001年1月6日傍晚,一名農婦返家經過台中新社頭嵙山,機車突然熄火,正想到附近村子找人協助,轉頭卻驚見產業道路旁的農用溝渠內,躺著一具女性裸屍,嚇得立刻向東勢分局報案。

當年負責偵辦此案的刑事小隊長詹捷州說:「鑑識人員到場後,確認死者是年輕女性,而且遭到焚屍,但可能是汽油猛烈燃燒,很快熄滅,僅燒掉衣服、毛髮與表皮,死者全身赤裸,皮膚呈粉紅色,頭部遭重擊、面目難以辨識,加上她身上沒有證件,所以查出死者身分成為當務之急。」

警方在焚屍現場附近找到死者的厚底拖鞋等證物。(東森新聞提供)

當晚,台中縣警察局長陳瑞添(已歿)親自主持專案會議,眾人針對採證照片猜測死者身分,不少刑警認為死者年紀很輕、身材姣好,應該是酒店小姐,但陳瑞添獨排眾議,他指出,死者大腿的膚色比胯部黑,顯然經常穿迷你裙或是短褲曬太陽,最重要是她腳上有「人字型」曬痕,很有可能是檳榔西施。

陳瑞添強調,檳榔西施上班時,通常會穿人字厚底拖鞋,坐在玻璃櫥窗內,白天被太陽曝曬,腳上才會有人字曬痕,若是酒店小姐,多半穿高跟鞋,就不會有此曬痕。果然,警方透過媒體公布死者特徵,還註明可能是檳榔西施,隔天就有一女子打電話到警局報案,指無名女屍很可能是她的同事。

19歲的死者是檳榔西施,外型姣好。示意畫面,圖非本案當事人或檳榔攤。

報案女子在台中大雅「貂蟬檳榔店」工作,她前往殯儀館認屍,看到死者手上的尾戒與佛珠,就確定是她的同事小芳。

她告訴專案小組,同年1月5日、案發前一天,小芳曾問她要不要跟客人一起去唱歌,報案女子透露,當天傍晚下班後,3名男子開著一輛白色豐田轎車來檳榔攤載小芳,但晚上10點過後,小芳卻陸續打了3通電話給她,第一通是哭訴客人不讓她走;打第二通時顯然醉了,話說不清楚,還喝斥身邊的男人別亂摸;最後一通講沒幾句就被人搶走、掛斷。

聽完報案女子的說法,警方僅掌握「白色豐田轎車」一個線索,且檳榔攤沒裝監視器,加上當年路口監視器並不多、畫質很差,警方大費周章,只找到一段疑似嫌犯駕駛的轎車,停在某加油站購買10元汽油的畫面,但沒拍到車號,下車買汽油的人面目模糊,根本當不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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