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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危險!暴走男「車停平交道」下車飆罵⋯1秒後火車來了 險釀禍

記者林意筑/雲林報導

黑車駕駛下車嗆聲。(圖/翻攝畫面)

▲黑車駕駛下車嗆聲。(圖/翻攝畫面)

雲林斗六某平交道上驚傳行車糾紛,昨(14)日上午8時許,王男開車行經後庄一平交道時,對向的黑色轎車突然「切西瓜」左轉,差點發生碰撞,雙方僵持在平交道上爆發口角,一旁的保全見狀衝上前調解,2名駕駛才將車輛駛離,結果1分鐘後火車疾駛而過,所幸未造成意外。對此鐵路警察表示,經調閱相關影像,查獲黑車臨時停車於平交道,明顯已違法,將釐清車主身分並製單開罰。

2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交流道保全上前調解。(圖/翻攝畫面)

▲2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交流道保全上前調解。(圖/翻攝畫面)

據悉,當時王男開車準備通過平交道時,對向的黑車突然左轉,2車差點相撞,王男氣得拉下車窗「切什麼西瓜?」,黑車也下車不斷叫囂又嗆聲「你不會開走喔?」,雙方爆發口角僵持在平交道上。

由於不知道下班火車何時會通過,一旁的平交道保全衝上前幫忙調解,保全請王男先倒車禮讓,但黑車駕駛仍不斷飆罵,直到保全喝斥他才上車開車離去,2車移開平交道後約莫1分鐘,柵欄便放下、火車通過,相當驚險,所幸未更嚴重的事故。

2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交流道保全上前調解。(圖/翻攝畫面)

▲2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交流道保全上前調解。(圖/翻攝畫面)

對此鐵路警察局表示,經調閱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像後,發現黑車臨時停車於平交道,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3款「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第54條第3款規定「令對象車輛已有臨時停車於網狀線上」,處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鐵警也說,將調閱平交道監視器影像,釐清上述時間點違規車輛車牌,以查詢違規車主身分,並依違規事實製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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