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坪攤位為家…神桌下當臥室睡覺 母女知足相依

記者吳崑榆、潘俐雯/南投報導

您能想像3坪大的攤店是店也是家,南投一名陸籍配偶陳麗玉,兩年前離婚後,扶養小女兒以代客串珠為生,但租不起房子、店面,在市場鬧區的3坪大攤位搭建一個家,上廁所跑公廁,自己燒熱水洗澡,把神桌下空間當臥房,和八歲女兒睡在這裡。       

▲3坪大的空間是攤位也是家。

走進三坪大的空間,用鋼架、木板和塑膠布搭成,這裡是陸籍配偶41歲陳麗玉「代客串珠」的攤位,也是她和8歲女兒的家,白天擺攤賣豆花、青菜,入夜收攤後就睡在神桌下

記者:「房間在哪裡?」小女孩:「那裡。」記者:「可以帶我去看嗎?」在神桌下方,地面舖草席,母女倆把這裡當臥房,喜歡天天擠著睡,小女孩張著圓圓大眼大方介紹環境。

▲神桌下是臥房。

小女孩:「這是我自己做的。」記者:「這是什麼?」小女孩:「燈泡。」記者:「會亮嗎?」小女孩:「會啊!」

▲小女孩自己做燈。

才八歲,小女孩懂媽媽辛苦,用紙盒做燈,能做得到的就自己來,媽媽忙工作,她把置物箱當書桌寫作業,還能分擔幫忙洗衣服,甚至貼心幫媽媽搥背,來到另一邊有電鍋、流理台、瓦斯爐,卻找不到廁所。

記者:「哪邊上廁所?」陳麗玉:「嗯...那邊公園。」

▲陳麗玉對現在的生活感到知足。

堅強的陳麗玉,兩年前離婚後獨自扶養小女兒,以代客串珠為生,在市場鬧區租了三坪大的攤位,自己搭建一個家,睡神桌下,上廁所跑公廁,想洗澡自己燒熱水,這樣過生活母女倆很知足。

陳麗玉:「因為我租不起房子,租不起店面,只能這樣臨時搭一個。」陳麗玉一個月能賺一萬多元,加上低收輔助,她說扣除租金母女幾乎沒花什麼錢,覺得自己還能賺錢,不接受捐款,唯一的心願就是能早點存錢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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