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男子因丟垃圾未使用專用垃圾袋遭清潔員制止,沒想到他卻執意丟上車,砸傷清潔員,最後遭判妨害公務執行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因丟垃圾未使用專用袋與清潔員起爭執,竟將廢棄竹蓆硬扔至垃圾車,過程中砸傷清潔員,引發衝突。新北地院法官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男子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10月,新北市男子阿華(化名)丟垃圾時,未將廢棄竹蓆裝入垃圾專用袋,遭清潔員拒收。阿華不滿,先後兩次將竹蓆用力丟向垃圾車,其中一次直接砸中清潔員身體,另一回則越過對方頭部扔進垃圾車。清潔員不堪其擾,當場報警處理。
案發後,阿華口否認,聲稱只是將竹蓆放入垃圾車,並未與清潔員交涉。然目擊證人供詞及垃圾車後方監視器錄影顯示,阿華確有爭執、推擠及丟擲竹蓆的行為,且竹蓆兩度砸中清潔員身體,引起現場紛爭。
判決指出,阿華的行為不僅妨礙清潔員執行職務,更對其身體造成潛在威脅,遂裁定拘役30日,並可以3萬元罰金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