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空難/董事長林明昇、機師等13人 不起訴原因曝光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偵辦復航基隆河空難,因罹難旅客有我國籍、中國籍,家屬均對復興航空董事長林明昇暨相關董事、經理人等人提出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等告訴,但檢方根據飛安會的調查報告,對董事長林明昇、2名肇事機師廖建宗、劉自忠共13人予以不起訴。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

▲士林地檢署襄閱陳錫柱記者會說基隆河空難。(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士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表示,調查發現,墜毀的飛機飛行時數為1624小時,未達原廠送檢的標準,且飛機於起飛過程中,發生二號發動機自動順槳的情形,是因自動順槳單元(AFU)訊號不良導致自動順槳,又檢視過去發動機的維修紀錄,並無相關事項,且我國民航業者與復航機務人員均表示,國內無維修的能力,難認林明昇等人能事先預見事故的證據。

至於2名肇事機師,檢方指出,廖建宗未依規定進行故障排除程序,及誤將一號發動機的油門手桿收回,且擔任監控駕駛員的劉自忠並未發現異狀,導致雙邊發動機均失效,最終墜毀於基隆河,兩人自有過失,但卻於事故中死亡。

對於外界質疑復航訓練機師是否完整部分,檢方表示,廖建宗飛行時數為4914小時、劉自忠韋6922小時,2人執勤紀錄正常,沒有疲勞駕駛,且廖前於100年間飛行時曾遇單引擎失效,但處置正常,順利排除故障,平安降落機場,且本案發生後,另一架復航飛往馬公機場的航班,發生一號發動機自動順槳,駕駛員依據程序回航降落松山機場,足認復興航空的機師完成公司內部訓練後,有足夠能力排除起飛過程單引擎失效的狀況。

另外,當初報導廖建宗於103年間升任正駕駛時,曾發生鑑定不合格的情形,檢方表示,機師鑑定不合格,在我國民航業並非罕見之事,諸如立榮航空於103年到105年1-3月間,鑑定不及格的比率為5.6%至10.3%;復興航空104年至105年1-4月間,鑑定不及格的比率均為3%,且兩家航空公司的機師經加訓補鑑定後,都已檢定合格,難以此推論被告林明昇等人就機師訓練有何疏失之處,故認為罪嫌不足。

復興航空,空難,南港(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救難人員打撈空難飛機殘骸。(圖/資料照片)

加入 @setn 好友 #復興航空墜河原因究責

【#直播中LIVE】賴清德、蕭美琴520就職典禮節目及主持人發布記者會
大數據推薦
【SETN12小時新聞現場 #直播中LIVE】每周一至周五早上10:00至晚間22:00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