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獲判無罪,3點聲明曝光。(圖/資料照片)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遭控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受請託變更唱歌場所變更使用工程及關說警官平調,事後2度接受酒店業者提供性招待,遭檢方起訴;台南地方法院今(15)日一審判決出爐,陳宗彥獲判無罪,透過友人發出3點聲明。
合議庭認為,檢方起訴陳宗彥所指的通聯紀錄,與接受性招待一事,證據力明顯不足;此外,陳宗彥接受了王姓酒店業者請託「警職人員平調案」,在4個月後才接受性招待,完全不符合經驗法則,再加上證據不足,因此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陳宗彥聲明如下:
一、感謝法官正確的認事用法,也感謝大家關心。
二、這件十多年前就已經被檢察官簽結的案件,法制上根本是不應該再存在的,被起訴我深感不平。
三、獲得無罪判決,我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