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24歲詹姓男子求復合遭拒,持刀刺殺前女友,遭法院裁定羈押。(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24歲詹姓男子,想和就讀高三的詹姓前女友(18歲)復合遭拒,10日以交還寵物鼠為由約女方見面,持15公分的水果刀刺死女方,之後畏罪自殘4刀,因傷及內臟一度住進加護病房。經過6天治療,詹男於今(15)日出院,被移送台中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定其涉刑法殺人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押;稍早前法院以詹男有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經法官諭知羈押。
凶嫌詹姓男子(24歲)身形壯碩,體重超過100公斤,曾在大學校內比較拿下鉛球冠軍;遇害的詹姓女子(18歲)則在北部讀高中,成績優異又是學校儀隊。兩人在詹男就讀台中某科大時,談遠距離戀愛,交往約3年,因詹男畢業後不積極找工作,兩人對未來規劃沒有共識,加上詹女即將畢業進入大學生活,最終由詹女提出分手。
但詹男仍想復合,10日以交還寵物鼠約女方南下,詹女怕他情緒不穩,找另一名友人陪同開車赴約,不料才見面沒多久,詹男就持水果刀刺向詹女胸口。詹女被刺中後倒地大出血,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送醫搶救不治。
檢察官相驗發現,詹女身上的刀傷1處在右側頸部、2處在左胸,左胸傷口1刀刺中心臟、1刀刺破主動脈,研判是左胸刀傷致死。
詹男則在行凶後,持刀自殘,傷及內臟,一度插管住進加護病房,住院6天病況終於穩定,今日(15日)經醫院同意出院,台中地檢署拘提詹男到案複訊。訊後檢察官認定其涉犯刑法之殺人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及羈押之必要,已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官訊問後,詹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因其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經法官諭知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