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簡姓父親殺子後遭逮。(圖/翻攝畫面)
基隆一名簡姓男子(45歲)14日疑似酒後情緒失控悶殺5歲兒,針對張姓妻子被指先前就已去申請保護令,但還沒等到核准就發生憾事,基隆地院指出,張女聲請通常保護令,而非聲請緊急或暫時保護令,張女也未提及男童受虐或曾受家庭暴力相關情節。
據了解,簡男與妻子張女結婚6年,婚後育有一名5歲的大的兒子,但夫妻常因為生活瑣事、觀念不合而發生爭吵,近期為監護權問題激烈爭執,疑因積怨已久,導致簡嫌產生「玉石俱焚」心態。此外,張女也因不堪長期被家暴,因此與簡男分居,目前正在商議離婚,帶著兒子搬回娘家與外婆同住,4月中旬也申請了保護令,然而還未等令下來就發生悲劇。
對此,基隆地院解釋,他們在今年5月6日收受警方函送張女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案,並在5月7日分通常保護令事件辦理。同時,因本件被害人是聲請「通常保護令」,而非聲請緊急或暫時保護令,於是法官在5月8日收受案卷後,當日即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3條第8項規定,加開審理庭並定於6月6日上午審理該案。
基隆地院表示,又依張女警詢筆錄及聲請狀所示,張女聲請本件通常保護令,均是有關張女其個人遭簡男家庭暴力行為,警詢筆錄或聲請狀均未提及男童受虐或曾受家庭暴力相關情節。此外,張女是在4月23日晚間8時許時,向基隆市第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報案並製作警詢筆錄,並非如媒體報導所稱為4月中旬向本院遞狀聲請。
基隆地院強調,承辦法官受理本件通常保護令事件,均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及法院辦理家庭暴力案件應行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審理,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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