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桃園少觀所2020年霸凌事件,高等法院21日針對詹姓男子作出二審判決,將刑期由一審的8年4月改為8年。(圖/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少觀所2020年爆出集體霸凌事件,17歲少年被同舍4名成年室友凌虐,強迫他食用混有洗碗精與尿液的剩飯及生吞蟑螂,更遭受牙刷性侵,手段殘忍,24歲詹姓男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8年4月,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1日改判他有期徒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受害少年因首次觸法,在2020年5月被關進桃園少年觀護所(現已改名矯正署敦品中學),他被不當安排與4名成年犯共處一室,其中包含一名殺人罪被告。
而少年入舍沒多久就遭集體霸凌,詹男和陳男等人將剩飯摻入洗碗精、洗面乳、牙膏及尿液等物,脅迫少年吃下,甚至強迫少年在10秒內喝完一瓶裝在寶特瓶的尿液和生吃蟑螂,少年在不得已下只能照做。
此外,詹男等人還強迫被害少年將沙其瑪揉成棒狀插入自己肛門,隨後更以相互性侵為要脅,逼迫同房林姓少年持牙刷性侵被害人,全案直到少年在會客時告知母親此事才曝光,少年母親則憤而提告
詹男一審被依「二人以上共同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而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4月,全案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21日出爐,改判他8年,全案仍可上訴。其餘三名共犯分別獲判7年8月、3年6月和2年4月,目前均在二審審理中。
監察院也對針對此案進行專案調查,指出當時未滿17歲的被害少年為初次觸法且身形瘦弱、性格內向,卻與4名年滿19歲法院借提寄押的矯正學校學生(其中1人為年滿22歲觸犯殺人罪的成少犯)關押在同一舍房,亦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之成少分界原則,凸顯少年矯正機構管理制度的嚴重缺失,要求司法院、法務部,以及桃園少觀所等單位,必須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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