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國小男導師以上健康教育課為藉口,猥褻3位女學生,遭判刑1年。(圖/翻攝自Google Map)
彰化縣一名國小女學生,正值發育期,因不喜歡穿內衣,加上天氣悶熱,因衣服磨擦胸部感到不舒服,向男導師反應,不料男導師竟把女學生帶到廁所,拿OK繃貼住乳頭,事後家長得知憤而對導師提告。男導師辯稱是基於教育目的,且在女學生同意下主動掀起衣服,此自認沒有猥褻之意,但法官不採納其辯解,加上另有2位女學生也遭猥褻,判處男導師一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女學生正在打掃,因天氣熱向導師反映,自己沒穿內衣導致衣服和胸部磨擦不舒服,導師於是將她帶到廁所,進入廁所後,由女學生主動掀起衣服,導師拿出OK繃貼住乳頭緩解,過程約2到3秒鐘。事後家長得知十分憤怒,投訴校方,校方進一步追查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導師曾在無人的教室,對另外二名女學生以教授健康教育課程為由,觸摸二人胸部。
導師辯稱,自己的行為是在改善女學生的身體不適,是基於教育、照顧孩子的目的,過程中都有獲得女學生同意,並不是滿足自己的性慾,否認有猥褻。但女學生的律師表示,三名被害女學生持續出現安全感缺乏、情緒麻木、過度警覺等身心反應,可見被告的猥褻行為,對於被害人的影響甚鉅。
由於導師堅不認錯,3位家長皆拒絕和解,法官審理認為被告身為導師,明知學生們年紀尚幼,性自主意願尚未完全成形,雖然客觀舉止看來,無法排除被告辯稱是為了教育目的、協助緩解女學生不適為真,但其不顧孩子的感受,對被害人造成負面心理影響,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猥褻之行為等罪,各處有期徒刑六月,合併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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