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王男埋伏在逢甲商圈附近的公廁外,尾隨落單女子進入廁所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逢甲商圈發生駭人性侵案,一名王姓男子深夜埋伏在商圈附近的公園廁所外,尾隨一名落單的夜歸女子進入女廁,並拿出預藏的手銬試圖控制對方,女子尖叫反抗,最終仍遭王男性侵得逞。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王男3年10月徒刑,民事部分則判賠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3年5月28日凌晨1時許,王姓男子在商圈附近的公園廁所外埋伏,發現被害女子獨自進入廁所後,王男立刻戴上安全帽尾隨,趁女子還來不及上鎖時,闖入廁所隔間,並拿出預藏的手銬打算控制對方行動。
女子見狀放聲大叫,並激烈反抗,雖成功從王男手上搶下手銬,但仍遭到指侵,事後女子驗傷提告。檢警循線逮捕王男,法院審理時,王男未提出任何書狀爭執,法官認為王男,為滿足一己性慾、隨機犯案,對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創傷,且至今仍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徒刑。
被害女子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精神撫慰金,法官認為核屬有據,審酌王男月收入3萬5000元,2022及2023年所得總額分別為2800元、6458元,名下無財產,判處王男應賠償撫慰金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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