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吳靜怡痛批,林思銘身為法律人,卻被中選會認定是「法盲等級錯誤神邏輯的謬論」。(圖/林思銘國會辦公室提供)
藍委林思銘19日召開記者會控訴針對他的罷免連署「灌水」,應不成立,且一定提告罷團、中選會,更宣布提告竹縣議員歐陽霆。政治評論員吳靜怡今(20)日痛批,林思銘身為法律人,居然用提告恐嚇選民?而林錯誤宣稱罷免案該撤銷,更被中選會認定是「法盲等級錯誤神邏輯的謬論。」
「林思銘居然要用提告恐嚇公民?結果淪為被中選會定義的法盲!」吳靜怡指出,林思銘面對補件缺額不到一千件的緊張情勢,反而開記者會指控中選會「瀆職」、怒嗆要「提告罷團」,甚至批評補件機制是「護航」,被司法判為集體作弊的政黨,此刻還想急著塑造一種「只要誰敢送補件、只要誰敢同意補件,我林思銘就要告你們!」的氛圍。
吳靜怡諷刺,林思銘到底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畢業,還是卡提諾法學院?她表示,林思銘以高度政治化語言痛批中選會是「球員兼裁判的政治打手」,並指控罷團「灌水連署、違法湊數」,暴露出林思銘連選罷法都搞不清楚。她進一步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只要罷免案進入審查階段,發現連署份數未達法定門檻,選委會就有責任通知領銜人補提資料與連署份數,這並非「補救特權」,更不是「技術性操作」,而是保障人民行使憲法賦予的政治權利。她痛批,林思銘惡意切割制度,挑「一階重複者不得二階連署」大做文章,錯誤地宣稱只要有重複,就應該整案撤銷,被中選會認定法盲等級錯誤神邏輯的謬論。
吳靜怡也質疑,「一名法律人,一再企圖用扭曲的法治觀念影響鄉親,這樣的人適合新竹嗎?」競選期間,林思銘強調自己是學法律的,卻是混淆《民法》與《748施行法》的差異,說「沒有男女可以結婚的規定,也沒有叫做夫妻這兩個字,這兩個字全部被刪掉了」,認為同婚法案顛覆一夫一妻制。
吳靜怡續表示,林思銘更離譜的就是毒品相關言論,居然在公開場合說:「台灣的法律對毒品這部分,雖然販毒判很重,但是我自己一直覺得,有些人真的,我們給他判太重了!我真的常常同情有些販毒的,每一個人販毒的情況不一,賣一千塊的毒品判他七年,各位,有道理嗎?」
吳靜怡直言,全國收入最高、平均學歷最高、科技重鎮的選區,居然有這樣的立法委員?「這樣的林思銘沒被罷,接著搞不好還想選縣長!不能讓新竹縣都沒有在進步,全台灣最划算的連署行動趕快加入,翻轉國會結構、翻轉政黨壟斷、翻轉新竹未來,罷免林思銘還缺你的連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