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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 他們懂1招各爽領53億

資深記者鍾志鵬 / 台北報導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科技富豪Telegram執行長的帕維爾·杜洛夫(Pavel Durov),預立遺囑將171億美金身家相當5600億台幣死後分給6位親生子女跟捐精生出的100位子女。消息一出,轟動台灣。《禾馨宜蘊生殖中心》院長朱伯威醫師表示,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精子是匿名捐贈,捐精者不會知道捐給那對夫妻、子女是誰。律師顏瑞成分析,這位富豪屬於生前財產分配,不是繼承。但除非「特殊狀況」,未來子女可能要透過DNA方式證明自己的身分,才能得到財產。

「我必須強調,我不會區分孩子是透過自然方式還是捐贈方式出生的,他們都是我的孩子,都擁有相同的權利!」杜洛夫進一步指出:「我不希望他們在我死後為了財產而自相殘殺,因此決定事先規劃妥當。」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豆瓣電影)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豆瓣電影)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是帕維爾·杜洛夫(Pavel Durov加碼送出5600億台幣

電影中的「百萬精先生」陸續捐精後生出533個小孩,之後知道小孩的身分,以隱匿陪伴的方式,幫小孩們度過生活難關。而真實中的「百萬精先生」Telegram執行長的帕維爾·杜洛夫(Pavel Durov),創下「精氏世界紀錄」,。

他接受法國《Le Point》雜誌專訪時投下震撼彈,公開表示自己已立下遺囑,打算將價值約171億美元(約新台幣5,600億元)的資產,平均分配給來自12個國家、透過精子捐贈方式出生的100位子女,以及與三位伴侶所生的六名親生孩子。平均每個小孩可以分到52.83億台幣接近53億台幣。但是這有難題……….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孩子如何證明生父是杜洛夫?  生殖權威醫與律師同聲:驗DNA

禾馨宜蘊生殖中心院長朱伯威醫師表示,在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精子是匿名捐贈不得揭露身分,也就是捐精者不會知道捐給那對受術夫妻、與精兒女是誰。

禾馨宜蘊生殖中心院長朱伯威醫師回應:依照規定捐精者不能知道精子去向,子女可以知道精子父親?以此案例來說:

Q1:捐精者可以知道精子去向?

A1:依台灣目前人工生殖法是匿名捐贈,因此不得揭露。

Q2:精子卵子成為胎兒長大後,可以知道精子父親?

A2::台灣因目前人工生殖規定也不得揭露

Q3:以此個案來說?片面的宣告,可以成立?要是發生在台灣子女可能得到遺產嗎?子女怎麼證實父親?

A3:理論上在台灣目前的法規規範下是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人工生殖法規範一人一生僅能捐贈一次,也因為匿名捐贈、匿名受贈,雙邊不會知道對方是誰,僅能透過法規規範確認自己與伴侶是否有血緣關係。因此在台灣是無法證實受贈父母或小孩的。

Q4:如果捐精者公佈願意給。子女怎麼證明?驗DNA?

A4:台灣目前法規規範是匿名捐贈,捐精者就算願意實名捐贈也不行實名。若是捐精者單方宣佈要給遺產,那可能只能驗DNA找出有血緣關係的人。

科技富豪是生前自由處分財產跟繼承沒關係 精兒女如何證明生父是關鍵

根據衛福部資料,「生殖細胞捐贈後會不會有「認祖歸宗」的問題發生?」生殖細胞捐贈人及人工生殖子女間,依本法規定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人工生殖子女地位之認定,係基於在受術夫或妻同意實施接受捐贈生殖細胞人工生殖方式之前提下為之,為保護所生子女及本於誠信原則,其所生之子女,應視為婚生子女,相對於民法親屬篇有關婚生子女之規定,人工生殖法之規範是針對婚生子女所作特別擬制之規定,不會產生人工生殖子女以其法律之父、母不具血緣關係而提否認之訴,進而要求捐贈者強制認領之情形。

禾馨宜蘊生殖中心院長朱伯威醫師: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捐精者跟受術夫妻與精兒女不會知道彼此身份。(圖/禾馨宜蘊生殖中心提供)

▲禾馨宜蘊生殖中心院長朱伯威醫師:台灣人工生殖法規定,捐精者跟受術夫妻與精兒女不會知道彼此身份。(圖/禾馨宜蘊生殖中心提供)

知名律師顏瑞成:捐精成功只能一次,富豪100精兒女台灣不可能

Q1:捐精者可以知道精子去向?

A1:依人工生殖法第13條弟1項規定「醫療機構實施人工生殖,不得應受術夫妻要求,使用特定人捐贈之生殖細胞;接受捐贈生殖細胞,不得應捐贈人要求,用於特定之受術夫妻。」

法條雖然並無明確規定醫療機構不得告知捐贈者有關精子的去向,但由於捐贈者不能指定將精子適用於特定夫妻,僅能聽由醫療機構安排,醫療機構不會透露精子去向。

但因為人工生殖法第10條規定「提供一對受術夫妻成功懷孕後,應即停止提供使用」,也就是說,捐贈者在一對受術夫妻受孕後,醫療機構依法應停止使用捐贈者的精子,因此,捐贈者僅能間接得知精子已經成功讓受術夫妻受孕,仍無法知道精子去向。

Q2:精子卵子成為胎兒長大後,可以知道精子父親?

A2:依人工生殖法第13條第2項規定:「醫療機構應提供捐贈人之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供受術夫妻參考。」,法條僅規定「受術夫妻」的知情權,限於「捐贈人之種族、膚色及血型資料」,因此「受術夫妻」應無法知悉捐贈人的其他資訊。

然而,依人工生殖法第29條第1項規定:「人工生殖子女,或其法定代理人,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查詢:

一、結婚對象有違反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之虞時。

二、被收養人有違反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規定之虞時。

三、違反其他法規關於限制一定親屬範圍規定之虞時。」,也就是說,如果胎兒長大後,因為遇到「近親屬禁止結婚」等相關疑慮時,就可以請求向主管機關查詢精子捐贈者的資料。

Q3:以此個案來說?片面的宣告,可以成立?要是發生在台灣子女可能得到遺產嗎?子女怎麼證實父親?

A3:首先,受捐贈精子而出生的子女,在人工生殖法的規定中,「捐贈精子出生的子女」與「捐贈者」本身並無親屬關係,而係為受捐贈之夫妻之婚生子女(人工生殖法第23條第1項),並無法定繼承權。但任何人均可因被繼承人之遺囑而取得繼承資格。

依照台灣法律,遺囑人(捐贈者)決定將遺產給予任何人(包括捐贈精子而出生之子女),遺囑內容有法律效力。但問題在於,實際上捐贈者恐怕無從查證何人係捐贈精子而出生的子女。

子女如果想要知道捐贈者為何人,如果是向醫療機構查詢,必須符合人工生殖法第29條第1項規定,才能查詢捐贈者為何人。否則,就只能與捐贈者的其他血親進行DNA鑑定比對,才能知道捐贈者為何人。

此外,依照人工生殖法第10條規定,捐贈精子者的精子如果已經讓一對夫妻成功受孕就會停止使用其精子,也就是說,新聞中提到的「捐贈的精子生出眾多子女」的情況,在台灣恐怕不會發生。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真實版「百萬精先生」!5600億富豪錢給「精兒女」,他們懂這一招各爽領53億台幣。(圖/翻攝自IG @dur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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