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雅一間炸雞店接獲消費者反應食用後身體不適,遭索賠12萬元。(示意圖非新聞當事店家/PIXABAY)
台中市大雅區一間炸雞店業者控訴,日前接到消費者反應前一天購買的炸物壞掉,但業者詢問購買的品項與金額,對方卻支支吾吾說不方便提供,一口氣就要求賠償12萬元,否則就讓炸雞店開不下去。炸雞店廖姓業者認為遭到對方恐嚇勒索,立即向大雅警分局報案提告。警方表示,將通知涉案的許姓男子到案說明。
台中市大雅警分局表示,22日下午2點多接獲廖姓女子報案指稱,在大雅區雅環路經營炸物店,21日晚間10點多,一名55歲許姓男子來電宣稱,20日到該店購買雞排後,引起家人食用後身體不適,於是隔天晚間打電話向廖女要求12萬元的賠償。
廖女向對方道歉後,表示願意退還購買全額及重新製作一份炸物及贈送其他炸物,也願意賠償醫藥費等,但對方卻堅持索賠12萬,並揚言不給錢「就要讓店開不下去」,同時要爆料給媒體跟通報衛生局,廖女感受到威脅且心生恐懼,因與許男私下協調無果,決定報案,提告許男恐嚇取財。

▲炸雞店業者遭顧客「索賠12萬」,決定報警提告。(圖/翻攝自業者Threads)
警方表示,將通知許男到案說明,並呼籲民眾若消費產生糾紛,應循理性平和方式解決,可透過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切莫訴諸不法或過激手段,以免遭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