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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夫中國包二奶生2孩!返台「被詐4800萬」窮慘 告前妻討錢…法官不准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男離婚後因被詐騙4800萬,又告前妻試圖討回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示意圖/pexels)

▲新竹男離婚後因被詐騙4800萬,又告前妻試圖討回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示意圖/pexels)

新竹縣竹北吳姓男子婚後多情,與妻子35年的婚姻中,一度還出現私生女,在妻子包容下認領了孩子,但沒想到外派中國後又包二奶有了孩子。吳男返台後反遭詐騙集團騙走4800萬元,竟提告已經離婚的前妻,要求分配剩餘財產1000萬,新竹地院認為,雙方離婚時已協議「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駁回吳男之訴。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2022年誤信外匯黃金投資,多次轉帳及面交鉅額款項,前後把4800萬的現金送上詐騙集團手中,後續因無法拿回獲利款項,才驚覺被詐騙,但已經為時已晚,妻子也立即向他提出離婚要求,於2023年6月21日一同前往新埔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後的吳男陷入經濟困境,忽然把腦子動到妻子身上,想起婚後未約定夫妻財產制,遂提告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要求妻子給他1000萬元;吳男辯稱,辦理離婚當下,因為遭詐4800萬致頭腦一片空白、身心俱疲,擔憂身旁親友的責備與恥笑,且正值戶政事務所下班前30分鐘即當日下午4點30分,被告始在未詳閱系爭離婚協議書之情況下,無法審慎思考而作出錯誤之決定。

不過林男前妻卻說,吳男婚後即發展婚外情並有私生女,她十年前寬容認領該女孩後,吳男又因工作外派至中國,竟又與二奶發展婚外情,並再度私下育有子、女,長年棄妻兒不顧。

林男前妻說,當時離婚協議書已載明「雙方其餘所有之財產各自歸屬,如對外有所債務,應各自負責清理與他方無涉,並放棄所有一切金錢請求權利。」前夫早已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今因遭詐鉅款才無端興訟。

法官認為,夫妻於離婚時,已協議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因此吳男請妻子應給付剩餘財產分配並無理由,全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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