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台北從事到府打掃工作的張姓女子,6年前在女客戶住處,對她強制性交。(示意圖/pixabay)
台北從事到府打掃工作的張姓女子,6年前,到女性友人小花(化名)住處,對她強制性交,過程中,張女手段相當激烈,將人把雙手高舉以皮帶綑綁,用布塞住嘴巴,扒光衣物;事後挨告,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罪,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到府打掃工作的張姓女子,為女子小花(化名)的友人,雙方交換聯繫方式,偶有聯絡;2019年2月28日,雙方相約到連鎖速食餐廳碰面,聊到小花曾欺騙張女是兄妹關係一事。
回到小花租屋處時,張女仍氣憤過去的欺瞞行為,竟將對方雙手高舉以皮帶綑綁,用布塞住嘴巴,扒光衣物,強制性交得逞。
偵審期間,張女都坦承犯行,他自述,高職肄業、無業、經濟來源靠時薪195元打工維生,須扶養母親。
法官認為,雙方是朋友關係,竟利用信任,滿足一己性慾,以強暴方式,對小花做出強制性交行為,身心蒙受相當程度傷痛,且迄今尚未達成調解及獲取原諒;因此,法院審理後,將張女依強制性交罪,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