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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採信!抱上床性侵大一學妹 研究生辯:她屁股有抬高

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李姓研究生性侵大一學妹還辯稱對方有抬高屁股。(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李姓研究生性侵大一學妹還辯稱對方有抬高屁股。(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南投縣1名李姓研究生,先前與大一學妹小萱(化名)在租屋處喝酒,過程中要求對方脫衣,並將她抱到床上性侵得逞;李男辯稱,小萱自己有抬高屁股,雙方是合意性交;但法官認為,學妹向其他學長泣訴時不斷發抖,認定李男罪證明確,遂判他3年3月徒刑,台中高分院考量雙方和解,改判李男2年徒刑,緩刑4年。

李男辯稱,他確實有與小萱發生性行為,但對方主動提議喝燒酒,還在他的面前換褲子,並表示:「只有我們兩個,其他人不會知道」;他要求對方抱住自己,小萱就把手勾在他的脖子上,後來雙方就發生關係,小萱還把屁股抬高,他就抱著對方去洗澡,然後躺在床上滑手機,雖然2人之間沒有對話,但是當下就是自然而然發生的。

李男律師認為,雙方發生性行為前,小萱有默認同意,顯見雙方是合意性交,而且學妹還把屁股抬高,性交結束後亦未逃離現場,反而躺在旁邊滑手機,時間長達1小時,小萱也沒有哭泣、生氣等反應,明顯與常情不符,小萱可能是擔心男同學知情,才會反悔提告。

小萱證稱,她沒有穿過李男的短褲,而且兩人體型相差甚多,李男體重為100公斤,等於是她的兩倍,李男還用嚴厲口氣表示:「衣服」、「舌頭」、「抱我」,讓她不知道該怎麼辦,當時自己才剛北上就讀大學,對方又是研究所學長,她不管怎麼反抗都會被拉回去。

小萱還說,當下她會待在原地滑手機,全因她害怕學長發現,自己正在跟別人聯絡,她才故作鎮定,不讓學長起疑心;其他同學則證稱,當時小萱嚇到說不出話,只是不斷哭泣及發抖,甚至到了醫院時還是一直哭。

南投地院認為,李男無法克制性慾,不顧小萱反抗性侵得逞,考量他目前休學,並在民宿工作,月薪2萬8千元,遂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3月徒刑;李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因此改判2年徒刑,緩刑4年。

#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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