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官11日裁准沈慶京具保停押,但因為還找不到「人保」,截至14日傍晚6點,沈慶京都還未辦保。(圖/資料畫面)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11日裁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億元現金加2億元人保,具保停押,需配戴電子腳鐐及個案手機監控。根據裁定,已被羈押10個多月的沈慶京,一共戒護就醫273次,2025年1月起至5月間,急診就有6次。不過因沈慶京委任律師聲請時即表示人保部分需找相當財力之人,全案政治味濃厚,要找得到有相當難度,因此截至14日下午5點,沈慶京仍未辦保。
根據裁定,沈慶京的委任律師主張,沈慶京自2024年8月30日起羈押至2025年5月間,因病就醫次數已多達273次。其中1月2日起至5月20日止,戒護就醫共11次,急診6次,其病情確實造成台北看守所戒護人力負擔,且有生命危險之虞,非保外就醫難痊癒。
10日開庭時,沈慶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聲請具保停押,當時法官便表示,保釋金需高於起訴後的1億元金額,同時要人保,並接受配戴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沈慶京的律師則表示,希望法官多給點籌措時間,如果保釋金能維持先前的1億元或以內,他會盡力籌措,但全案對他的影響太大,財務、銀行信用都受到極大影響。
另因要找到具有一定財力、資歷的人才能出具保證書,沈慶京認為太為難朋友,朋友們也很害怕捲入有政治成分的案子,希望法院能體諒。至於戴電子腳鐐、手環,恐影響沈慶京在醫院的治療,例如影響醫療儀器,因此希望以個案手機拍照上傳監控中心的方式。
對此,合議庭裁定,沈慶京需提出1億元現金及人保2億元,限制出境、出海8月,需配戴電子腳鐐及攜帶個案手機定時定點拍照上傳。也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或恐嚇、探詢案情等行為。
人保部分,具保人需有2億元財力,沈慶京得提供具保人之身份證字號,供相關單位查詢確認,若沈慶京潛逃,具保人需繳納2億元保金,不繳納,將予以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