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陳沂一審輸了。(圖/資料照)
美女律師李怡貞控告網紅陳沂違反著作權法案,今(16日)一審宣判,台北地院判陳沂陳沂罰金2000元,另刑事附帶民事部分則賠償12000元,如今陳沂也在臉書喊錯愕,並強調「會上訴到底,捍衛言論自由」。
陳沂數度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錯愕「非常錯愕!Meta虛擬替身使用條款清楚明定,所有著作權都無條件屬於Meta,李怡貞根本無權主張。以後大家截圖評論要小心了,此例一出,只要別人截圖你的虛擬替身AI圖就可以提告唷!」

▲陳沂臉書全文。(圖/翻攝自陳沂臉書)
不過陳沂轉念一想「至於幫人家改個錯字會罰一萬二,應該也是突顯我的身價。你們改錯字也要注意,是可以被提告求償精神慰撫金的唷!可以挑戰看看能不能贏過我的身價!只能說錯愕」,但在留言處補充「至於被罰兩千可能會有前科部分,如果因為長得像宋慧喬需要有前科,那就叫我前科犯吧,罪無可恕」。
對於今日的判決結果,李怡貞也在臉書發文,直指自己就是「黑暗武士」,同時笑酸「因為找到我,她就有前科了呀」,還要陳沂「記得到日本到時候,還是要勾有前科紀錄,國外很重視著作權的;還沒完喔,陳沂,等收到判決我會發律師函給日本的海關,你就等著」。

▲陳沂表示會上訴到底。(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