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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里馬長馬戲團長遭控性侵未成年少女 「1關鍵」二審判決逆轉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后里馬場馬戲團傳出團長性侵未成年少女,經一二審審理後獲判無罪。(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后里馬場馬戲團傳出團長性侵未成年少女,經一二審審理後獲判無罪。(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台中知名景點后里馬場,是許多兒童的快樂回憶,不過馬場內馬戲團團長哥倫比亞籍的A男被指控,去年3月犯下強制性交罪,被害人正是團內打工的未成年少女,且不只發生過一次,遭檢察官提起公訴。近日二審結果出爐,一關鍵判決團長無罪。

此案發生在去年3月23日晚間,團長稱要到馬戲團拿東西,要少女陪同,結果在後台帳篷內,對少女強制性交得逞,隨後再載著少女返家;30日凌晨1時許,團長得知少女在馬場附近跑步,稱可以載少女返家,結果2人跑到團長宿舍,再次遭團長強制性交得逞,檢方偵結依對未成年人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審理時,團長不否認有跟少女發生性關係,但強調都是合意性交,並說「如果認為我有違反意願,為何還會找我第二次」;少女則說,第一次有嘗試呼救,但沒有人,第二次是因為跟男友D男吵架,傳送位置給團長,自願上車並一起翻窗進入宿舍,團長又強逼自己性行為,考量宿舍成員會講自己八卦,才沒呼救。

台中地方法院指出,少女與被告發生性行為後,雙方仍持續聯絡,絲毫未見對被告有所畏懼或保持距離,反而向其傾訴與男友的爭執情況,甚至再次主動搭乘團長的車,毫無警戒心,令人難以理解。

此外,少女主動傳送定位給團長並與他單獨會面,這些行為與一般性侵被害者的反應模式不符。法官也提到,少女自稱第一次遭性侵時知道應該大聲呼救,但第二次卻未曾出聲求助,甚至主動配合對方翻窗進入宿舍,綜合以上行為,難以認定其說法具備可信度,故判決團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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