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去年3月11日康橋校車在文山隧道翻覆造成2人重傷、22人輕傷。(示意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去年3月11日康橋校車在文山隧道翻覆造成2人重傷、22人輕傷,如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報告出爐,不僅指出駕駛操作不當是主要肇因,也揭露隧道鋪面長期摩擦造成「磨光」損壞等結構性問題。到底受害者是否能申請國賠,《三立新聞網》實際詢問律師,對方認為,若能證明設施管理有缺陷,民眾有權提出請求。北市工務局則強調目前缺乏防滑檢測標準,責任難以界定,但「民眾有權利請求國賠」。
駕駛超速操作不當成主因 隧道鋪面18年未進行養護
報告表示,事故車輛為龍萊交通企業有限公司遊覽車,當時進入文山隧道後持續加速超過速限,事故駕駛員感受到車尾晃動後,在抗滑能力低且濕滑之路面上使用主煞車及排氣煞車減速,並在6秒內進行4次轉向操作且車輛轉向角度逐次增大,致車身以不穩定姿態失控撞上隧道壁面而翻覆。
報告同時揭露,文山隧道北向中線車道自民國94年(2005年)通車以來,長達18年未進行鋪面養護工程,鋪面早已因長期輪胎摩擦產生「磨光」損壞,抗滑能力明顯降低,增加車輛打滑風險。運安會表示,這是運安會首次針對道路鋪面狀況提出具體改善建議,雖駕駛操作被列為主要肇因,但路面老化與維護不善亦屬潛在風險因子。

▲運安會調查結果,除了駕駛超速不擋使用煞車外,隧道鋪面層因長期摩擦造成「磨光」損壞,導致車身失控撞上隧道壁面。(圖/資料照)
值得注意的是,市府委外的巡檢廠商雖例行檢查隧道路面,卻未註記「磨光」現象,甚至誤將剛性鋪面的裂縫損壞誤判為柔性鋪面的「龜裂」損壞,養護與巡查品質也備受質疑。
國賠能否請求?關鍵在於「設施管理有無缺失」
隨著報告出爐,是否可向市府請求國賠也成關注焦點。全國律師公會祕書長林俊宏指出,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若可證明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缺陷,導致人民生命、身體受損,即可向主管機關提出國賠申請。他強調:「只要能舉證損傷與設施管理疏失具關聯,即使駕駛本身有過失,仍可由法院審酌責任分攤。」
然而,運安會的報告明確指出,駕駛違規操作為主要原因,對此,林俊宏也坦言,最終是否可獲賠與金額多寡,將涉及「過失比例」的法律認定,受害人仍可向北市府主張權利,但能否成立將由司法審理決定。
工務局:沒有國家標準 難據此認定鋪面滑動責任
對於是否應承擔國賠責任,台北市工務局則持保留立場。新工處副總工程司王志良表示,目前我國尚未建立針對道路鋪面防滑能力的檢測規範與量化標準,運安會使用的「英式擺錘」僅為單點式粗糙度測試,非連續式檢測,以及鋪面防滑檢測無相關規範標準值,故尚無法檢視以英式擺錘檢測鋪面抗滑之合理性。

▲新工處副總工程司王志良表示,「若要舉證道路是否滑,必須有科學量化數據,但目前中央並未制定明確標準」。(圖/運安會提供)
王志良指出「若要舉證道路是否滑,必須有科學量化數據,但目前中央並未制定明確標準」他也表示,文山隧道每天通車量龐大,並非所有車輛都打滑,翻車僅發生於這輛校車,可能與駕駛行為、車況(如輪胎胎紋磨損)等因素有關。
隧道鋪面全面汰換 北市府已修訂巡養標準
王志良表示,文山隧道自通車以來為剛性鋪面(混凝土路面,類似居家牆壁),因民眾陳情行車顛簸不適,市府早於事故前即規劃重鋪。南向隧道已於2023年完成更新,北向則於2024年6月28日全面改為柔性(柏油)鋪面,目前台北市所有隧道鋪面皆已更新完畢。
工務局強調,已於今年5月12日修訂《市區道路養護手冊》,首次將剛性鋪面的巡檢與養護標準納入手冊,並要求巡檢廠商改善養護判定與記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