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80歲長者聘外籍看護免評估,勞動部、衛福部今(29)日聯合召開記者會說明因應措施。衛福部長照司指出,聘僱外看空窗期可使用各項長照服務,不過仍須符合長照資格。

▲8月1日起,80歲以上將不需要提供巴氏量表進行評估,即可聘用外籍看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草案,包含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醫療機構評估聘外籍家庭看護工,法令今年初經總統令公布,勞動部與衛福部歷經半年時間多次會議研擬衝擊配套,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政策8月1日正式上路。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吳希文在會中說明,配套措施包含,聘僱外籍看護工空窗期,將引導民眾使用長照服務。
吳希文說明,適用範圍包含申請外看期間、外看尚未到任前,或外看行蹤不明、返鄉或期滿離境等,皆視為一般長照個案,可透過1966長照專線申請長照服務;外看轉換雇主期間,也可檢附接續聘僱相關證明提出申請。
新法上路後,80歲以上皆可申請外籍看護工,外界憂心對重症家庭造成排擠。吳希文說明,在長照資源方面,仍是要經過長照需要等級(CMS)照顧管理評估量表評估,確認是否適用長照服務及適用給付額度。
吳希文指出,過去若遇失能者家庭申請外看,本來就會在申請審查階段鼓勵同步申請長照服務,並轉介做進一步評估;未來若是健康者在申請外看時詢問,或進線1966詢問,如初步評估不符合長照資格,則不會轉介評估,民眾可多使用巷弄長照站、社區服務據點等資源。
已聘僱外看家庭部分,吳希文說明,因已有外看,考量照顧資源有限,限制其長照「照顧及專業服務」項目給付額度僅有未聘僱家庭額度的30%;不過也已修正「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9月起將放寬其在原核定額度下使用「照顧及專業服務」中的日間照顧及家庭托顧服務,促進參與一對多社區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