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20歲男觸電起火成焦屍,高大成揭起火原因。(圖/資料照)新北市一名20歲謝姓準大學生,昨日(14日)傍晚與女友前往大同山遊玩期間,為了拍攝日落景色爬上15公尺的高壓電塔,結果不慎觸電墜落,慘淪焦屍喪命,還引發火燒山事故。法醫高大成指出,人體觸電引發山林火警,確實相當罕見,不過電擊會產生高溫,尤其高壓電觸電可能會產生火花,若謝男身上穿著易燃材質衣物,或周邊有雜草、枯木,確實有可能起火燃燒。
20歲男為了拍落日美景,攀上電塔觸電燒成焦屍,引發火燒山事故。(圖/翻攝畫面)高大成指出,人體接觸到220伏特就有致死風險,何況是數萬伏特的高壓電塔。在觸電當下,電流會通過心臟、傳遍人體,再由人體接觸地面的部位導出,通常是雙腳,因此電傷(因電擊導致的燒燙傷)多半出現在下半身。而觸電者通常是因心臟破裂或腦中樞損傷致死,但確切死因仍須相驗釐清。
高大成表示,因強烈電擊死亡的案件,國內外偶有所聞,像是雨天在外運動、打高爾夫球、釣魚,都有可能成為「避雷針」,遭落雷電擊喪命;又或是近年台灣曾發生竊賊偷電纜觸電喪命事故,但因觸電引發山林火警,確實相對罕見。
高大成研判,因高壓電觸電會產生高溫,也有可能出現火花,若死者身上穿著易燃材質衣物,或周邊有雜草、枯木,確實可能引發火警事故;但也不排除是死者在攀爬過程中,不慎誤觸電線,造成線路破損、短路而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