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助理員捲入性侵案。(示意圖/CFP)桃園市消防局秘書室一名助理員2年前上網約炮,但遭對方控告性侵,案件於5月一審宣判,助理員性侵部分無罪,但偷拍和侵佔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可上訴。原本消防局指出該員已經停職,但卻傳出仍在消防局上班,引發女性職員的恐懼,對此消防局也做出回應。
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該名助理員遭控上網約砲,反遭對方控告性侵,並侵佔遺落現場的皮包及現金;同時檢警還從助理員的DNA查到他涉及20多年前3起持利器搶劫、性侵落單女子,但因超過法律追訴期逃過法律制裁。
針對女網友控訴的性侵案,桃園地院今年5月審理,認為於被害人供詞前後矛盾,助理員被訴加重強制性交、強制性交部分均獲判無罪,但他坦承偷拍,依無故以錄影攝錄性影像、侵占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1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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