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成禁忌?維權律師遭判刑 中國:與台獨同等的國安危機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中國於去年7月9日展開一連串對維權律師、人士的打壓與逮捕行動,共計超過300人受影響,外界稱之為「709大抓捕事件」,此事件至今已屆滿周年,但仍有數名律師遭關押。而中國政府於上週,將其中4人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這也是中國政府首次將「顛覆國家政權罪」適用於維權律師。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需警惕「顏色革命」,並將「維權律師」提升至與藏獨、疆獨、港獨和台獨同等的國安問題。

中國維權律師 圖/翻攝自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臉書

▲遭判刑的四名維權人士。(圖/翻攝自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臉書)

中國政府在「709大抓捕事件」屆滿周年後,陸續安排李和平律師助理趙威、維權律師王宇等人公開認錯,並予以釋放,隨後於8月1日在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官方微博發佈「警惕顏色革命」影片,控訴境外勢力對中國的滲透,將「維權律師」提升至與藏獨、疆獨、港獨和台獨同等的國安問題,接著便於上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維權人士翟岩民有期徒刑3年、維權人士胡石根有期徒刑7年6個月、維權律師周世鋒有期徒刑7年、維權人士勾洪國有期徒刑3年。

此判決引起國際社會關注,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也立刻於今(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中國政府雖然對外宣稱這是「公正公開」的審判,不過在審判這4名維權人士的過程中,被告不但不能會見律師,也不能對外通信,就連家屬都不能委託律師,而在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中,大部分都是在台灣常見的抗議陳情,或者私人團體聚會,但這些行為都被認定為「煽動人民對抗國家政權」、「顛覆國家政權聚會」。

此外,在被告人陳述部分,4人都願意認罪且「深感悔意」,並同時感謝「審判過程公正」,甚至感謝政府機關於關押期間的幫助等等,完全沒有為自身進行辯護,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就質疑,本次審判明顯違法,更指出中共當局只允許5間親中外媒進入法院旁聽,分別是台灣旺報、香港南華早報、香港星島日報、香港鳳凰、香港東方日報,其餘外媒皆遭到驅趕。

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認為,中國擁有聯合國會員國及多項國際公約締約國的身份,應立即停止披著司法外衣的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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