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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某補習班爆虐童!10歲女童「未按方式解題」被藤條打到腦震盪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女童未按照方式解題,遭羅姓行政助理持藤條敲頭造成腦震盪。(示意圖/Pixabay)
女童未按照方式解題,遭羅姓行政助理持藤條敲頭造成腦震盪。(示意圖/Pixabay)

台中市東區某補習班爆出虐童事件,2023年7月時,一名有傷害幼童前科的羅姓行政助理,因不滿10歲女童未按照方式解題,竟持藤條敲頭造成腦震盪,但女童因害怕「媽媽跟老師反應,下次會被打更用力、更多下」而不敢求助,直到她7歲的妹妹也被打才全盤說出,全案因此曝光。台中地院審理時,儘管羅女矢口否認仍被判刑3月,至於民事部分,羅女被判賠10萬2450元,可上訴。

2023年6月28日下午1時許,羅女在該補習班3樓教室幫女童檢討考卷時,因不滿女童沒按照指導方式來解題,便以藤條朝女童頭部毆打數下,女童事後頭暈、想吐,經檢查發現頭部有鈍傷併腦震盪。

不過女童擔心如果跟爸媽說,害怕媽媽如果去跟老師講,羅女可能會把功課會出很多,「下次打她也會更用力、更多下」,選擇隱忍不說,直到7歲的妹妹也被羅女毆打,媽媽報警提告時才將自己也被打說出來。

台中地院審理時,羅女矢口否認有拿藤條打女童,強調身上的傷不是她造成的,也不知道為何有這些傷,且認為女童和其妹妹前後陳述被打的日期不同,加上驗傷時間及聲稱被打時間相差9日,這些傷無法排除是其他原因造成。對此法官不採信,刑事部分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3月。

至於民事部分,女童家屬向羅女求償30萬2450元,不過最後言詞辯論時羅女未到庭,僅提出答辯狀,表示對於2450元的醫藥費沒意見,但精神撫慰金30萬元太高。經法官審酌,女童所受傷害的痛苦程度及雙方身份、經濟能力等,認為精神撫慰金以10萬為適當,加上2450元的醫藥費,共需給付10萬2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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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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