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小三「侵門踏戶」直接寄宿在人妻家中。(示意圖/Pixabay)台中一名人夫多次藉由出差名義與合夥人發生婚外情,且2人還在外發生性行為,小三更「侵門踏戶」直接寄宿在家中,人妻直到再丈夫的手機內發現2人對話後才確認有姦情,經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但小三雖坦承2人有婚外情,確認為求償金額太高,台中地院法官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
2016年3月,台中一名人夫與妻子結婚,2人結婚不到3年,人夫於2019年6月起就與合夥人發生婚外情,多次藉由出差名義在外地發生性行為,2021年甚至還讓小三寄住在家,且一同參與人妻與人夫的家庭聚會。直到2022年10月時,人妻才因信用卡刷卡問題去核對丈夫的手機刷卡紀錄,間接發現2人的Line對話紀錄,驚覺丈夫與合夥人有婚外情。
人妻得知後氣得提告,並求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但法院審理時,小三雖坦承侵害配偶權,但也抱怨寄宿在對方家庭時,長期被利用充當公司人頭,且人妻數度情緒失控、長期受人妻家庭壓迫、控制,身心遭受創傷,認為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
小三還質疑,2021年9月時人妻與丈夫進行婚姻協商時,或2022年8月時就已經知道丈夫有婚外情,卻直到2024年10月才提告,明顯已超過2年的損害賠償請求時效,且言詞辯論庭開庭時人夫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聲明、陳述。
對此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人夫和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和小三發生性行為,從相關Line對話和影片,提及發生性行為的過程,已明顯侵害人妻配偶權。而人妻直到2024年10月才提訴訟,並未逾越2年的時效,審酌加害情形、所造成影響、人妻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判決人夫和小三應連帶賠償3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