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夫妻性生活不協調,分居加上政治立場對立,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PIXABAY)高雄一對夫妻,婚後5年經常爆發激烈爭執,多次表明要分手,男方主張雙方政治立場不同對立,夫妻性關係目的出於情愛是純為懷孕,導致性趣缺缺,導致雙方分居、無性生活;女方則控丈夫外遇生子,違反忠誠義務、侵害配偶權;法官認為婚姻達難以維持程度,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阿國(化名)跟女子小花(化名)於2017年6月8日結婚,婚後未育有兒女。雙方經常發生爭執,2022年底後更激烈,且多次表明要分手,但妻子控丈夫有控制慾,因政治立場不同對立,夫妻性關係目的不再是出於情愛是純為懷孕,導致性趣缺缺,雙方長期沒有性生活,因此訴請離婚。
妻子阿花則主張,丈夫阿國曾是某國立大學博士後研究員、因租屋處跟工作地較近,擔心做實驗太晚,在外租屋,因採取試管嬰兒工生殖方式,未成功,就放棄努力,彼此分居,甚至指控丈夫阿國有婚外情,跟小三在外生子,還頻繁購買嬰幼兒食品,認為此舉違反忠誠義務、侵害配偶權,不得主張離婚。
綜合相關證據,兩人已分居,婚姻出現破綻,已達到多次討論關於協議離婚程序,擴大到無法回復程度,且主張外遇生子為真實,雙方婚姻達難以維持程度,且「較可」歸責於阿國,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