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東懋公司控告前特助發文毀商譽求償40萬,法官認為言論屬於正常評價駁回訴願。(示意圖/Pixabay)台南東懋食品前特助周男在臉書張貼「東成醬油以基因改造黃豆做人體試驗」遭提告求償40萬元,還要在報紙頭版登報道歉,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周男言論屬於公共議題的善意評論,因此將判決駁回,東懋需自行負擔1萬4400元訴訟費用。
由於東懋是台南相當知名的老牌醬油廠,更被名模林志玲選為婚禮上的伴手禮,周男則為前董座孫婿、特助,過去也曾發生過公司內猥褻事件,後來2024年在「東成幸福購物商城」粉專發文,指出「真的!東成基因改造黃豆醬油用消費者做人體試驗?」,東懋因此認為言論已使不特定人對公司產生不利觀感,因此提告求償40萬元。
庭審時,周男主張自己貼文是基於對食安的關切,並依據媒體相關報導所產生,議題涉及公共利益,且屬於可受公評之事,檢方在審酌後也處分不起訴,聲請再議也遭到台南高檢署駁回。
法官表示,周男發文與公共利益相關,且企業應容忍合理範圍內的批評與質疑,再加上周男所言並非憑空杜撰,動機上也並非要毀損名譽,屬於善意、適當的評論。
法官也引用最高法院見解,指出可受公評事項即便用詞偏激仍要盡量包容,只要與事實相符就難認違法,綜合雙方主張與攻防後,認為周男的貼文並未減損東懋的社會評價,因此不構成侵權,將東懋公司訴願駁回,全案14400元訴訟費用需由東懋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