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軍官偷吃女兵,簽150萬本票和解又反悔,慘遭法官打臉。(示意圖,pixabay)國軍爆桃色風波!陸軍湖口營區一名軍官大力(化名)與同營區已婚女兵小美(化名)發生不倫戀,同樣是軍官出身的女兵老公會同徵信社抓姦。大力事後認為是在壓力下被逼簽150萬元本票和解,但反悔提告。新竹地院審理認定無受逼迫情事,全案駁回。
判決書指出,小美丈夫指控,大力和小美有曖昧、類似情侶間互動之關係,還多次進出小美在營區附近的租屋處,已構成實務上侵害配偶權,今年3月2日,小美丈夫帶著徵信社攔人,雙方在馬路上對峙時,徵信社人員出示記者證,並揚言要通知大力的旅長、連長到場,還要聯絡媒體報導,要讓他丟官。
一行人隨後轉往附近便利商店談判,歷時超過1小時。小美丈夫委任律師到場擬定和解書,要求大力支付150萬元精神賠償金,同時女兵也簽署離婚協議書。大力當場簽署和解書並開立150萬元本票,事後卻反悔,認為自己遭脅迫簽署,該和解書無效。
法院審理時,認為大力身為大學畢業的職業軍人,智慮正常,且談判過程長達1小時,有充分機會求援或諮詢意見,卻未採取任何行動,加上事後也未報警處理,認定並無受脅迫情形。
出庭時,大力還在法庭上坦言「軍中其實沒有什麼秘密」,承認營區內早已傳遍兩人曖昧關係。法官認為,大力是為維護自身軍譽及考核利益,才簽署和解協議,事後反悔提告於法無據,駁回大力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