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楊惟甯報導
崔末子洗刷冤屈。(圖/韓聯社)南韓一名79歲婦人崔末子女士,18歲時為反抗性侵者,情急之下咬斷對方舌頭,卻遭法院以「重傷害罪」定罪,刑期甚至重於加害者。歷經61年抗爭,釜山地方法院今(10)日撤銷原判,改判崔末子無罪,檢方也罕見向她公開致歉,為案件劃下遲來的正義句點。
據《中央日報》、《朝鮮日報》等韓媒報導,此案發生在1964年5月6日,當時年僅18歲的崔末子在慶尚南道金海市遭一名21歲男子搭訕問路,卻在她轉身準備離開時被撲倒在地。該男企圖強吻、性侵,崔末子反抗過程中緊咬對方舌頭,咬下約1.5公分的舌體才成功逃脫。
未料,該男事後卻多次要求賠償,甚至持刀闖入崔末子家中。但在當年仍有性別歧視的社會下,法院不但沒有接受崔末子的性侵指控,反而以「造成加害人重傷」為由,判處她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加害男子則僅被以「非法侵入住居」與「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甚至未被起訴性侵未遂。
儘管崔末子多次主張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但法官卻認定其咬斷舌頭「已超出正當防衛範圍」,當年的檢察官更曾建議她「跟加害人結婚了事」,並強制要求她進行貞操檢驗,崔末子也被迫公開驗證結果。
直到2018年 #MeToo運動在南韓掀起波瀾,崔末子才鼓起勇氣聯繫女性維權團體,並在兩年內蒐集相關證據,於2020年5月正式提出重審申請。然而,釜山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起初皆以「缺乏新證據」為由駁回重審請求。崔末子隨後轉向南韓最高法院,並在法院外發起一個月靜坐抗議。最終,最高法院於2024年12月裁定發回重審,認為她所陳述的檢方失職與司法偏見證詞「一致且可信」。
崔末子睽違61年獲判無罪。(圖/韓聯社)重審於今年7月展開,檢方在首場聆訊中,罕見地承認檢警當年未妥善調查,讓被害者承受二度傷害。判決當天,檢方也不再以「被告」稱呼崔末子,而是以「崔末子女士」尊稱,並公開致歉:「我們沒有盡到保護性暴力受害者的職責,反而害崔末子女士承受了難以想像的痛苦與折磨。」
法院最終判定,原審欠缺可證實重傷害的確鑿證據,並認定崔末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構成傷害罪的要件不成立」,替崔末子洗刷了61年來背負的「罪名」。
由於此案被收錄進南韓刑法教科書,成為司法系學生學習「正當防衛不成立」的經典案例。判決逆轉後,崔末子律師金秀貞(Kim Soo-jung)也表示,慶幸崔末子多年來堅持不懈,司法和檢方才有機會修正錯誤。
許多崔末子的支持者也在法院外歡呼,眾人更在現場高舉「崔末子做到了!」的標語。崔末子勝訴後,受訪時也哽咽表示自己從未想過放棄,她並說,她不只是為自己而戰,更是為所有曾遭性暴力卻被社會誤解的女性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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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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