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劉女自2007年2月起受雇幼兒園,負責會計與總務工作。由於長期背負外債,她藉由製作日常收支報表與薪資單時,動手更改金額。(圖/資料照)台中市一名劉姓女子擔任一家知名幼兒園會計、總務長達16年,卻因個人債務纏身,利用職務之便動手腳,持續竄改財務報表與薪資明細,前後侵占及詐領金額高達1696萬元。事發後,她僅返還約130萬元,仍有逾1500萬元未歸還。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罪行重大,依業務侵占與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顯示,劉女自2007年2月起受雇幼兒園,負責會計與總務工作。由於長期背負外債,她藉由園方對其高度信任,製作日常收支報表與薪資單時,動手更改金額。園方僅依其提供的資料核對,未再深入稽查,讓劉女食髓知味其挪用。
直到進一步查帳發現,劉女不僅在收支報表上動手腳,還在薪資明細中虛報數字,藉此多領現金。園方直到近年才察覺財務數字反覆異常,自2018年起深入清查,才驚覺已遭侵占金額逾1696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過程中,劉女坦承所為,園方亦提供歷年財務與薪資資料作為佐證。法院審理指出,她侵占款項高達1668萬7991元,另詐領浮報薪資27萬6684元。雖然案發後劉女返還100萬元現金,並以以贓款購得的BMW小客車折價30萬元抵償,但仍欠1538萬餘元,且與園方未達成和解。
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劉女身為會計,卻罔顧園方多年信任,長期侵吞資金,嚴重破壞財務秩序並造成重大損失,罪行不可輕縱。最終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10月,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8月,合併應執行4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