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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歿、母失蹤⋯高雄9歲孤兒教室譙:X,娘娘腔!師怒討30萬 結果出爐

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破碎家庭男童辱師遭討30萬,基金會判賠5000元。(示意圖/PIXABAY)
破碎家庭男童辱師遭討30萬,基金會判賠5000元。(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黃姓男童父亡、母失蹤,祖母年事已高,法院裁定監護人由某愛心基金會擔任;黃童於國小三年級時,不時辱罵陳師「娘娘腔」及三字經等不雅字眼,後來陳師遭到學校解聘,他認為黃童行徑涉及妨害名譽且承受精神上痛苦,提告求償3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認定,黃童確實侵害老師名譽,但遭解聘與男童無關,依照侵害程度,基金會需賠償老師5000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就讀3年級的黃童於111年11月於音樂教室上課時,當眾對陳師比中指,並脫口罵出三字經以及「白痴」、「娘娘腔」、「你他X的,整個跟女人一樣,你快點給我滾出去」;陳師後來遭到學校解聘,認為此事與黃童有關,事後針對此事提告,認為黃童使自己名譽受損,還承受精神痛苦,求償30萬元精神撫慰金。

黃童小一、小二班導為陳師擔任,師生關係緊張,而後三年級,又由陳師擔任黃童音樂教師;黃童監護人、基金會主張,當時老師不時對他大聲咆哮拍桌、無故罰站,甚至在疫情期間視訊上課時,明明有上線卻說「點名不到」,線上提問也遭忽略,明顯有孤立情形,黃童才是遭霸凌受害者,甚至還遭被解聘的陳師無端遷怒。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發現,男童向來有說髒話、不能按表操課、不服從教師課堂管教情事,接受基金會照顧後已有改善,但仍有情緒失控、不尊重老師、不服管教情形,不過,陳師會遭解聘,是因為教學不力,難認與黃童有因果關係,無法認定名譽受損程度,但黃童確實有侵害名譽行為,判決基金會需賠陳師5000元。全案可上訴。

#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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